2016武汉限购政策出台

2016-11-17     来源:新融国创人才评估评审

    武汉亮剑了,开始执行史上最狠的限购政策,非本地户籍首套房需购房之日起前连续2年(含2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证明。且补缴不予认可。

    2016年11月14日夜,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武汉主城区购房政策再次升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30%,购买二套房(普通住房)最低首付50%,购买二套房,所购房是非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70%,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而非武汉市户籍则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且只能购买一套。本次住房限购限贷范围为主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来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区域),远城区不在限购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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